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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家超選舉廣告遲交同意書 涉違指引 3份遲2至3工作天上載選舉處

【明報專訊】特首選舉唯一候選人李家超近日在網上發布載有香港乒乓女隊主教練李靜、立法會議員林智遠及藝人方力申言論的選舉廣告。按照選管會的選舉指引,候選人須於發布廣告後1個工作天內,上載支持同意書到選舉事務處中央平台。3人廣告刊出後多天,李家超競選辦仍未呈交同意書。本報昨早分別向李靜、林智遠及方力申助手查詢,李競選辦同日下午及黃昏上載3人的同意書,即遲了2至3個工作天,涉不符選舉事務處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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