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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宗新冠歧視入稟 入職前染疫漢遭解聘

【明報專訊】25歲男子前年獲一間金融公司聘任為業務發展經理,正式上班前確診2019冠狀病毒病,留醫兩周並康復後,公司告知他該職位已被他人取代。男子指稱,公司是基於他感染新冠病毒的殘疾原因而拒絕向他提供該已獲取錄的職位。平機會昨根據《殘疾歧視條例》代表他入稟區院,要求公司賠償7萬元及書面道歉。平機會表示,這是首次將與新冠病毒有關的殘疾歧視個案帶到法庭。明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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