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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城者7人 增交替串謀爆炸罪

【明報專訊】「光城者」7人涉嫌策劃炸彈襲擊,被控《港區國安法》下的串謀恐怖活動罪,分別已還押逾7個及9個月,其中最年輕兩被告均為15歲男學生。案件昨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作提訊日,控方申請將3案合併處理,並加控一項交替控罪,即「串謀導致相當可能危害生命或財產的爆炸」罪。國安法指定法官、主任裁判官羅德泉批准申請,案件押後至6月27日作交付程序,以交由高等法院審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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