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擬立《網絡安全法》 下半年諮詢公眾

【明報專訊】去年《施政報告》提出將訂立《網絡安全法》,規管提供關鍵基礎設施的公司,即水、電、煤氣、鐵路、電訊網絡等公司要提供適當措施保障網絡安全,否則機構或受懲罰。副政府資訊科技總監黃志光昨日在立法會資訊科技及廣播事務委員會會議透露,保安局正牽頭展開立法準備工作,創科局及資科辦亦有協助跟進,當局正整理內地及外國相關法例,希望透過立法,清晰界定重要基礎設施營運者的網絡安全責任,加強保障本港網絡系統和重要基礎設施。他又說,保安局預計今年下半年向立法會提交文件,以展開公眾諮詢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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