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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擬修例 鄉郊代表須宣誓效忠

【明報專訊】民政事務總署向立法會提交文件,建議修訂《鄉郊代表選舉條例》,在明年首季鄉郊代表選舉中引入宣誓就職安排,與目前立法會及區議會規例看齊。根據建議,當選代表就職前須以書面宣誓效忠特區及擁護《基本法》,倘拒絕會被取消資格(DQ),律政司長亦可向法庭入稟質疑鄉郊代表不符要求,代表在訴訟期間要停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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