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一名中學教師涉於前年10月至去年5月,在家中多次虐打菲傭、迫令她吃下混有洗潔精的粥等。教師否認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等6罪受審,昨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不成立,兼獲訟費。暫委裁判官李卓慧認為事主作供內容前後不符,隨辯方盤問方向改動答案,內容「錯漏百出、千瘡百孔」,拒絕接納事主供辭;反觀被告的解釋有相片和通訊紀錄佐證,她在盤問下亦不動搖,認為辯方說詞可能屬實。 相關字詞﹕西九龍裁判法院 襲擊致造成實際身體傷害 意圖損害而施用毒藥 普通襲擊 菲傭 中學教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