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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年前行賄潛逃 93歲翁認罪囚3年

【明報專訊】現年93歲的工程分判商前僱員於28年前涉嫌以6.7萬元賄賂當時的拓展署人員,要求他們寬鬆監管青衣公園的建造工程,同年被廉政公署起訴。他於翌年案件開審時缺席審訊,棄保潛逃到內地逾25年,至去年返港後被捕,昨日承認7項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罪。區域法院法官譚思樂不相信被告當年因沒有律師代表而潛逃,並表示社會期望貪污須被杜絕,此類案件一宗也嫌多,判處被告監禁3年,以示阻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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