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26歲無綫電視前員工涉於2019年8至11月在連登討論區發布帖文,煽惑破壞港鐵閉路電視、罷買及「裝修」美心店舖,以及「火攻」無綫電視發射站,案件昨日在觀塘裁判法院續審,網罪科總督察供稱「裝修」普遍形容破壞商舖的行為。裁判官劉淑嫻裁定表證成立,被告選擇不作供及不傳召辯方證人,控辯雙方將於4月22日結案陳辭,其間被告續准保釋。 相關字詞﹕美心 港鐵 觀塘裁判法院 煽惑他人刑事毀壞罪 反修例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