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港聞一

盧俊宇誤導警方判社服 官斥偽善 訛稱遭警帶署 官:或為塑英雄形象增政治本錢

【明報專訊】民主黨屯門區前區議員盧俊宇涉於前年11月21日,在facebook發文稱出席元朗7.21事件紀念活動時遭警員反手捉緊帶返警署。他被指事後向警長訛稱上述事件曾發生,經審訊後被裁定一項「有意圖而提供虛假資料企圖誤導警務人員」罪成,案件昨日在粉嶺裁判法院判刑。裁判官水佳麗認為被告對犯案的解釋含糊其詞,未能誠實認錯,亦不接納他稱發布虛假帖文是疏忽,強調法庭「厭惡你嘅偽善同埋唔誠實」,惟考慮被告背景良好,「並非無可救藥」,判處他接受240小時社會服務令。被告聞判向水官鞠躬。

上 / 下一篇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