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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水埗集結4人囚4至6月 一判更生

【明報專訊】2019年8月荃葵青大遊行後演變成警民衝突,並蔓延至深水埗,10名示威者同被控在深水埗參與非法集結,其中1人認罪,4人經審訊後定罪,5人獲判無罪。法官李慶年認為沒證據顯示罪成的5人擔當號召或帶領角色,亦沒攜有可攻擊性的示威物品,但形容破壞社會安寧等行為「此風不可長」,昨日在區域法院判各人分別囚4個月及半年,案發時17歲的男學生則判入更生中心。李官另引述被告家屬的求情信,寄語年輕人「經一事,長一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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