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17歲中學男生與女同學前年拍拖期間透過微信「裸聊」,男生在對方不知情下偷錄過程,分手後用以要脅女生復合及性交,女生因受驚而服從,當男生再次要求性交,女生終向母親揭發事件。 相關字詞﹕區域法院 以威脅手段促致他人 作出非法性行為 刑事恐嚇 中學生 裸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