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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券期限增至7個月 陳茂波:疫盛不鼓勵消費 延長添靈活

【明報專訊】新一份《財政預算案》提出發放1萬元電子消費券,首期5000元計劃4月派發,有市民質疑屆時仍有一系列社交距離措施,無消費意欲。財政司長陳茂波表示,若疫情未受控,不鼓勵市民外出消費,因此今輪消費券使用期有約6至7個月。首期消費券市民不可轉換平台,陳茂波稱,若市民已刪除原有支付平台帳戶或退回八達通,將有方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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