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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捕重置手機罪成 方仲賢勢囚 難確定用途 藏雷射筆罪脫

【明報專訊】浸會大學學生會前會長方仲賢被指於2019年8月在深水埗管有10支雷射筆,否認3罪受審。法官游德康昨於區域法院指出,雖然他管有10支雷射筆「非常讓人懷疑」,但控方未能證明他有特定意圖,裁定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名不成立。惟他在知悉警員身分下逃跑,又多次要求警員出示委任證,「純粹刁難警員」;且方接受高等教育,相信有足夠能力推測警方調查方向,重設手機阻撓調查,裁定拒捕及妨礙司法公正罪成,明言很可能判監,將方收押至3月3日求情,待索取背景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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