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元朗一名女司機去年2月駕駛私家車時疑與輕型貨車碰撞,貨車司機與她爭執並趴在車頭以阻止她離開,女司機無視繼續開車載行對方逾百米,之後撞到一輛九巴,棄車逃去。女司機早前承認兩項危險駕駛、各一項不小心駕駛及駕駛未領牌車輛罪。法官林嘉欣指出,被告駕駛態度十分差劣,難以想像她載着趴在車頭的事主駕駛時所思所想,判監禁16個月,停牌18個月,罰款1200元及向事主賠償8200元,需重考駕照。 相關字詞﹕區域法院 停牌 不小心駕駛 危險駕駛 元朗大馬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