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2019年6月16日反修例遊行當晚,26歲男銷售員參與遊行後被指在中環碼頭與六旬漢因插隊問題口角並推跌他,六旬漢兩日後不治,銷售員否認一項誤殺罪受審。7人陪審團經5小時退庭商議,昨於高等法院以6比1裁定無罪。 相關字詞﹕高等法院 罪名不成立 中環碼頭 誤殺罪 民陣遊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