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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詮釋父遺願非為利」 官稱案件可悲

【明報專訊】案中3名原告,即長房三姊弟霍麗萍、霍麗娜及霍震宇在庭上先後批評霍震寰未有及時披露回購權一事,主審法官陸啟康聽畢原告方陳辭後一度感慨稱,對南沙項目知情較多的震寰按父親霍英東意願,實現其地產夢,麗萍和震宇亦只關注項目發展牽扯家族利益。陸官認為,各方非為個人利益興訟,僅爭議如何詮釋父親的意願,形容本案為「頗可悲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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