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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寰方:重和諧 曾抽16億派各房 稱不回購為延續父慈善事業

【明報專訊】已故全國政協副主席霍英東爭產案早於2012年達成大和解,長房3名子女因南沙發展項目的回購權重啟訴訟,高等法院審訊昨踏入第3日。庭上爭議霍震寰是否向家人隱瞞回購權一事,代表霍震寰的資深大律師黃仁龍在開案陳辭表示,霍震寰拒絕行使回購權,是為了延續父親的慈善事業,並非謀取私利,亦願意犧牲個人利益,抽取16億元資產予各房成員。黃仁龍又說,霍震宇以往分別以「豬頭骨」和「金山」形容南沙項目,反映項目的回報隨時代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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