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港台兼職記者去年「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到黃竹坑警察學院採訪途中,被搜出兩支玩具槍及一部對講機,他否認各一項管有仿製火器罪及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罪,昨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受審。修讀電影課程的被告供稱,上述物品是前一日拍攝畢業作品的道具,未及回家收拾。 相關字詞﹕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罪 管有仿製火器罪 記者 港台 警察學院 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