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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你知:李國能馬道立曾言三權分立 中央稱合作並置

【明報專訊】「三權分立」在香港屢掀爭議。《基本法》沒有條文列明本港實行「三權分立」,但終審法院首任首席法官李國能於2001年一個由香港報業公會及多個商會舉辦的午餐會上表示,本港實行司法獨立,而司法獨立是權力分立概念的核心,權力分立「就是行政、立法和司法三權分立,互相制衡」。至2014年,時任終院首席法官馬道立在法律年度開啟典禮上致辭時,亦指《基本法》清楚訂明立法、行政、司法機關三權分立的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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