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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環3案審畢 36人入罪6人脫罪

【明報專訊】前年7.28上環暴動案共有49人被捕,當中44人被控暴動罪名,分3案處理,有兩名被告先後缺席聆訊,餘下42人面對審訊。隨着終審法院就暴動罪的「共同犯罪」法律爭議落幕,3案審訊告一段落,當中6人暴動罪脫,其餘36人罪成(見表)。所有定罪者尚未判刑,而區域法院上限為7年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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