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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語案准陪審聽中譯 終院裁不公發還重審

【明報專訊】2016年在高院原訟庭以英文審訊的一宗的士司機販毒案,原審法官在踏入結案陳辭階段,批准陪審員因應需要自行選擇戴耳機聽取即時中文翻譯,涉案司機最終被裁定兩項販運危險藥物及一項製造危險藥物罪名成立,判監26年,至今還押7年。司機基於審訊不公,就定罪上訴至終審法院,終院昨日頒下判辭,認為原審時的傳譯安排有違司法公開(Open Justice)原則,上訴人未獲公平審訊,裁定上訴得直,撤銷其定罪,將案件發還重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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