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現時沙井、污水井等密閉空間受《工廠及工業經營條例》規管,惟僱主違法最高罰50萬元。2006年一宗沙井意外,工人吸入有毒氣體造成一死兩傷,僱主翌年僅被判罰5萬元。工業傷亡權益會總幹事蕭倩文認為,有關罰則多年未有寸進,未能彰顯阻嚇力。 相關字詞﹕工業傷亡權益會 工業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