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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罷集結案1脫罪1罪成 官:呼「有狗,走呀」未必同伙

【明報專訊】前年11月三罷示威中,18歲男學生和25歲男侍應涉在西灣河港鐵站外非法集結,以及違反禁蒙面法;經審訊後,男侍應昨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裁定兩罪成立,還押至1月4日判刑;男學生則無罪釋放。裁判官王證瑜不同意控方指稱,男生高呼「有狗呀,走呀」即參與非法集結或通風報信,縱然他有可疑,但不一定代表他和非法集結的人屬同一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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