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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方指方仲賢與學生會持續通訊 官:同殺人犯通訊就意圖謀殺?

【明報專訊】浸大學生會前會長方仲賢前年8月6日在深水埗被指管有10支雷射筆被捕,及涉在知悉手機會被檢取作證物後重設手機,被控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拒捕、妨礙司法公正3罪,法官游德康昨於區域法院裁定表證成立。控方指出,通話紀錄顯示被告與4名學生會成員或相關人等持續通訊,並非偶爾接觸。游官質疑「被告同殺人犯通訊,所以佢就有意圖犯謀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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