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終審法院法官在判辭提出,要將《基本法》第23條結合《港區國安法》第7條詮釋。據悉,律政司早前就在書面陳辭以基本法23條闡述國安法的立法背景。行政會議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表示,23條未完成立法,「法庭無可能講未立法的罪行」,判辭只是引述23條部分罪行,旨在釐清危害國安罪行的範圍。 相關字詞﹕吳宗鑾 江樂士 湯家驊 危害國家安全 基本法23條 港區國安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