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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控方推論「好危險」 官拒方仲賢浸大學生會fb截圖呈堂

【明報專訊】浸大學生會前會長方仲賢(圖)前年8月6日在深水埗被指管有10支激光筆被捕,他另涉在知悉手機會被檢取作證物後重設手機,被控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拒捕、妨礙司法公正3罪,昨於區域法院續訊。區域法院法官游德康拒絕方仲賢及浸大學生會的近200張facebook頁面截圖呈堂,質疑控方假設被告反對警察,必然買激光筆攻擊警員,是「好危險」的推論,「必須拒諸門外」。游官另拒絕無綫新聞片段呈堂,方仲賢召開記者會及接受媒體訪問片段則獲准呈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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