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案發時14歲的美籍男學生,涉在前年強迫13歲女同學替他口交、發生性行為等,他否認向年齡在16歲以下的兒童作出猥褻行為、非法性交、及以威脅促致他人作非法的性行為共4罪受審,昨在東區裁判法院被裁定全部罪名不成立,兼得訟費。 相關字詞﹕罪名不成立 向16歲以下的兒童作出猥褻行為 與16歲以下女童非法性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