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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獄一年再狎男生 戀童積犯囚9年4月 官讚男生英雄 挺身報案免再有人受害

【明報專訊】48歲有戀童癖的男電工10年前因性侵男生判囚12年,出獄後近一年再次犯案,前年在自助洗衣店搭訕15歲男生,並帶他回家口交肛交,又拍攝過程發送給友人。男電工早前承認與16歲以下男子同性肛交及作出猥褻行為等5罪,昨在高等法院被判監禁9年4個月。法官杜麗冰讚揚男生勇於揭發事件,但同時本案令人傷感,因他事後有嚴重創傷,無論判處被告監禁多少年,都無法反映對男生造成的創傷,並着社署優先跟進男生的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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