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27歲政府外判文員被指前年8月在九龍灣偉業街一帶參與暴動,他否認控罪受審,昨在區域法院(移師至西九龍裁判法院)裁決。暫委法官許肇強指出,當日遊行和平有序,警方展開驅散後才發生暴動,認為被告戴口罩不一定是掩飾犯案、見到持盾防暴警後逃走是本能反應,加上拘捕被告的警員在庭上前言不對後語、「罄竹難書」,不排除他認錯人,裁定被告罪名不成立。 相關字詞﹕罪名不成立 暴動罪 九龍灣 反修例運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