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前年8月5日有市民發起「三罷」,當晚39歲地產經紀涉在秀茂坪紀律部隊宿舍外管有摺刀等,又於警署內撕毁警方會面紀錄,居所搜出過百把利器。早前被裁定管有違禁武器等4罪罪成,判囚32個月;他昨於高院提出定罪及刑罰上訴。法官庭上質疑控方視萬用匙為攻擊性武器的基礎,一度稱「咁消毒藥水都可以係攻擊性武器啦,可以用嚟滲眼,繃帶都可以箍頸啦」法官聽取雙方陳辭後,押後至2022年1月4日裁決。 相關字詞﹕上訴 刑事損壞 管有違禁武器 管有攻擊性武器 秀茂坪紀律部隊宿舍 三罷 反修例運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