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前年9月有網民號召在屯門巿廣場大合唱,26歲男教師被指損壞一部屬於休班警員的華為手機,他早前承認一項刑事毁壞罪,昨於屯門裁判法院被判160小時社會服務令;另被告因損壞警員的手提電話,須向警員賠償846元。 相關字詞﹕華為手機 休班警員 刑事毀壞 教師 大合唱 屯門市廣場 反修例運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