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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卓廷求7‧21真相 控方:無公眾利益 指施壓警方見效 毋須披露游乃強受查

【明報專訊】立法會前議員林卓廷涉在3個記者會上,披露元朗7.21事件中接受調查、時任元朗警區助理指揮官(刑事)游乃強的資料;他否認3項披露受調查人身分罪而受審。控方昨質疑,林循不同途徑向警方施壓,根本毋須披露游乃強受查,亦無公眾利益可言。林逐一反駁,強調用盡所有渠道尋求真相,惟最終無疾而終,包括在議會要求調查事件不果,反被時任立法會議員何君堯動議調查他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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