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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仲賢案 警稱睹檔主曾示範「雷射槍」燒焦報紙

【明報專訊】浸大學生會前會長方仲賢前年8月在深水埗涉藏有10支雷射筆被捕,去年被控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拒捕等3罪,他否認控罪,昨於區域法院開審。控辯雙方承認涉案雷射光束裝置有釀火災危險,不適宜作休閒用途;協助制服方的休班警供稱,在鴨寮街購物時留意到一名女子向方仲賢示範以「雷射槍」射向報紙,傳出燒焦氣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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