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立法會內務委員會年前經過多月未能選出主席,至去年5月,主席李慧琼主持特別會議時遭泛民質疑越權,並發生衝突。時任立法會議員助理兼工黨主席郭永健涉違反《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昨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藐視罪、抗拒或妨礙立法會人員罪共兩罪。惟辯方爭議郭伸手的動作,申請就此作「紐頓聆訊」,獲署理總裁判官羅德泉批准於12月15日聆訊。 相關字詞﹕區諾軒 郭永健 工黨 權力及特權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