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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司騙房貸囚18月賠116萬 貸款「相當優待」仍要放租 官:明顯貪心

【明報專訊】55歲退休警司龍少泉5年前隱瞞購入大嶼山愉景灣單位出租,訛稱供父母自住,詐騙政府及匯豐銀行批出購屋貸款及按揭共約600萬元,早前被裁定兩項欺詐罪成,昨於區域法院被判監一年半。法官沈小民稱,涉案貸款「相當優待」,批評被告「明顯不是因為需要,而是出於貪心」,下令被告21天內向政府賠償租金得益約116萬元。辯方透露被告家人正為此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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