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立法會前議員梁國雄於2016年立法會會議上搶去時任發展局副局長馬紹祥的文件,被控違反《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的藐視罪。他原被裁定無罪,律政司上訴得直後發還重審,他再向終院申上訴,今年9月被駁回。案件昨發還至東區裁判法院提訊,梁國雄表明不認罪,「議員無罪,抗爭其罪,我否認控罪」。 相關字詞﹕重審 藐視罪 梁國雄 立法會 權力及特權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