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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英傑上訴案法援換律師行 劉偉聰不再代表

【明報專訊】《港區國安法》首案24歲被告唐英傑,因去年7月1日駕駛插有「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旗幟的電單車撞向警員,被裁定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及恐怖活動罪成立,共判囚9年,唐英傑已就定罪和判刑提出上訴,案件本周五(26日)進行法庭指示,料需時30分鐘,由上訴庭法官彭偉昌審理。另「眾新聞」報道引述消息稱,唐英傑原審時經法援委聘伍展邦律師行,惟上訴階段,法援改為指派杜偉強律師事務所,該事務所的合伙人曾擔任政協常委。本報向法援署及杜偉強律師事務所查詢,至截稿前未獲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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