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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四集結案 控方指黎智英點蠟燭構成煽惑 辯方:點燭15分鐘 籲考慮檢控是否合比例

【明報專訊】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前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和何桂藍,否認煽惑及參與去年六四未經批准集結一案,控辯雙方昨在區域法院結案陳辭。控方指出,黎智英等被告一同在維園噴水池點燃蠟燭構成煽惑,支聯會亦沒稱集會僅是朋友聚會,代表黎智英的資深大律師反駁,這不等於屬公眾集會,認為控方犯邏輯謬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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