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對於第二宗國安法案件的被告馬俊文判囚5年9個月,港大法律系前教授戴大為(Michael C. Davis)認為判刑過重,稱馬俊文未對社會構成廣泛及實質威脅,並擔心會進一步危害言論自由。資深大律師湯家驊稱,本案與唐英傑案相比,唐有詳細策劃犯案甚至傷及警員,惟其行為只涉一次,本案被告卻20次犯案,認為兩案嚴重程度相差不遠,法庭裁本案「情節嚴重」有基礎。 相關字詞﹕戴大為(Michael C. Davis) 湯家驊 判刑 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 港區國安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