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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代美國隊長煽動分裂囚5年9月 「情節嚴重」引唐英傑案量刑 官指喊口號20次「點解唔嚴重」

【明報專訊】示威常客「第二代美國隊長」馬俊文,去年在20個場合中高呼「光時」和港獨口號,被裁定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成,為第二宗《國安法》罪成案件,昨在區域法院判刑。國安法指定法官陳廣池表示,被告「開始時是個被煽動者,後來變本加厲,變成煽動者,以為政治使命是生命唯一選項」,認為被告無悔意,「一而再、再而三」犯案,又「貶損國安法」,「被煽動者難保不會成為下一個馬俊文」,認為情節嚴重,決定判處他監禁5年9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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