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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1太子站首暴動判刑 青年囚40月 求情稱因見人持槌而激動 官批破壞車站角色主動

【明報專訊】前年8.31港鐵太子站衝突有多人被捕,一名現年22歲演藝學院男學生昨日在區域法院承認兩項暴動罪,並在求情時稱明白身處現場會助長他人犯案,只因見有人推撞記者及手持槌子、鎅刀而情緒激動。法官姚勳智判刑時指斥,被告與示威者在車站肆意破壞,漠視法紀,且挑釁和指罵乘客,角色主動及屬前線示威者,判囚3年4個月,為首宗太子站事件涉暴動案的判刑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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