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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學生襲警罪上訴 官質疑警認錯人

【明報專訊】前年9月2日網民發起「三罷」及港鐵不合作運動,20歲男學生在港鐵樂富站用雨傘阻礙港鐵列車關門,並用身體撞向一名警員,他承認一項公眾妨擾罪,經審訊後另被裁定一項襲警罪成,被判入勞教中心。他不服定罪上訴,案件昨在高院原訟庭審理。上訴方指原審裁判官錯誤把警員追捕的黑衣人當成上訴人,法官張慧玲亦直言「明顯黑衣人同撳低嗰個,係唔同人」,張官將擇日作出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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