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屬邊緣智商的21歲青年,被指去年國慶日在北角3處毁壞9支中國國旗,他早前否認3項侮辱國旗罪受審,昨在東區裁判法院裁決。裁判官王證瑜指,控方未能在毫無合理疑點下證明被告就是損壞國旗的人,裁定他3項罪名不成立。 相關字詞﹕東區裁判法院 侮辱國旗 國慶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