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港聞一

上訴方指歧視 終院:特殊議題不受限

【明報專訊】丁屋政策涉及新界原居民3種建屋方法,包括換地、私人協約、私人土地建屋,終審法院昨一致裁定整個丁屋政策合憲,認為政策屬《基本法》第40條內訂明的合法權益。終院亦提及,雖然40條沒指明丁屋政策是一成不變,更是可改變,但此為法庭無法決定的議題(a question which we do not decide)。

上 / 下一篇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