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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處查冊新安排 不設用途選項 聲明不違私隱條例 大律師:傳媒有風險

【明報專訊】土地註冊處及公司註冊處上周突然公布新安排,要求查冊人士「實名」登記。新安排昨日正式生效,土地註冊處除要求查冊者填姓名及辨識身分資料,更要求查冊人士剔選方格,表示明白處方備存土地紀錄的宗旨,以及確認無意及不會違反《個人資料(私隱)條例》,或將查冊所獲資料用於與相關宗旨無關的目的,但沒有提供傳媒查冊或其他用途的選項。有大律師認為,土地註冊處的聲明未有容許查冊者填寫查冊目的,或令查冊人士例如傳媒,帶來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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