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警方今年4月稱民間人權陣線為未註冊社團,涉違反《社團條例》,要求民陣提交資料,民陣未按時提交。正在服刑的民陣前召集人陳皓桓被控一項「沒有遵從規定提交資料」罪,昨於西九龍裁判法院認罪。他求情稱,不明白為何警方在民陣成立19年後,才要求民陣提交資料及檢控他,又寄語港人「煩擾中懷抱希望,一點一滴咁抵消失望」。 相關字詞﹕西九龍裁判法院 沒有遵從通知規定提供資料罪 社團條例 陳皓桓 民陣遊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