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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裁阻差囚7月 官:擋警追疑犯

【明報專訊】去年10月31日為8.31太子站事件發生第14個月,一名40歲地盤工被指於太子站外用身體撞向警員,疑阻止警員追截疑犯,他昨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裁定阻差辦公罪成,判囚7個月。裁判官陳慧敏表示,雖然警員就身體碰撞的供辭與片段有分歧,但不影響其作供的可信性;陳官又形容8.31是「特別的日子」,被告戴上黃色口罩和黑衣黑褲,明顯有備而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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