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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涉攜汽油彈 稱警長自編自導設局

【明報專訊】21歲大專生去年4月13日在葵涌警署附近遭警員截查,被搜出攜有兩支疑似汽油彈而被捕,其後有一名葵青警區警長被指「自編自導」一宗汽油彈案。男學生昨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否認一項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辯方表示不爭議被告管有該汽油彈,但稱被告是遭一名警長設局,安排中間人指示運「紅酒」,結果是運汽油彈,「令被告跌入個局」,惟聯絡不到該名中間人出庭作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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