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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代美國隊長」煽動分裂罪成 官:以身試法意圖「昭然若揭」

【明報專訊】有「第二代美國隊長」稱號的示威常客馬俊文,涉去年8至11月期間在20個場合高呼「光時」和港獨口號等,被控《港區國安法》的「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昨在區域法院被裁定罪成,為繼唐英傑案後第二宗國安法罪成案件。法官裁決時稱,被告在不同場合猶如「人肉錄音機」,重複其政治主張,又曾說國安法是虛假而以身試法,犯罪意圖「昭然若揭」。法官將案押後至11月11日判刑,被告還押待索取心理專家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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