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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搶槍紮鐵工囚7年 反修例案第二重 官:區院權限不足反映刑責 同案拒捕男生入更生中心

【明報專訊】有網民於前年10月13日示威,數名男女涉在旺角「搶犯」並「飛踢」警員,其中被指企圖搶去警員霰彈槍的紮鐵工人,承認各一項非法集結、襲警罪,審訊後再裁定企圖搶劫罪成,昨在區域法院被判囚7年。7年為區院最高可判刑期,亦是反修例案中7.21白衣人暴動案後,第二宗最重判刑。同案另一名男生亦因拒捕罪成,被判入更生中心。法官謝沈智慧判刑時指斥,紮鐵工人曾承認心懷惡意與他人襲擊警員,「目無法紀」,若他搶去警員的霰彈槍更可指嚇警員,判刑必須具阻嚇,又稱本案中「區域法院的權限並不足以反映刑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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